樂齡重生—11 位受虐倖存長者的「耆癒歷情」
樂齡重生— 11 位受虐倖存長者的「耆癒歷情」 162 成為丈夫和子女的「傭人」 我們的「婚姻」維持了七年,但是我的日常生活可說是 和傭人沒有太大分別。結婚前,他還會給我一點金錢 用,作回內地辦證件的手續費與路費。結婚後,他再沒 給過我金錢了。每天早上,丈夫會陪我到市場買菜,主 要因為他不想給我一分錢,即使只是買菜的丁點零錢, 他都不願意讓我觸碰。 早上買菜、完成家務後,我就會去他的子女家中繼續做 家務,再回家做飯。我對婚姻沒有期望,所以也不會抱 怨:我們都清楚這段婚姻是沒有愛情基礎的。我們的關 係從來都不是夫妻,他的子女也很清楚的。他們從來 沒叫過我一聲「媽媽」,甚至連名字都不會叫,一句 「喂」就是對我的稱呼了。想到我是繼母,他的子女也 成年了,而且是丈夫把我申請來香港生活的,我就沒有 埋怨,還很感恩。與人為善,不要計較,這樣大家都能 好好相處,因此我也沒有反抗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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